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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财政预算案2016-17

扶助中小企

  • 延长「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把该措施的担保费年率降低一成;以及取消该措施的最低担保费。
  • 宽减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上限为二万元;
  • 宽免二零一六/一七年度的商业登记费;以及
  • 推出「科技券先导计划」,资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提高生产力和升级转型。先导计划为期三年,以配对形式,为每间合资格中小企提供最多二十万元资助。

 

支援旅游业

  • 豁免一千八百间旅行社一年的牌照费用;
  • 豁免二千间酒店和旅馆一年的牌照费用;以及
  • 豁免食肆和小贩,以及受限制食物售卖许可证一年的牌照费用,有二万七千间食肆和商户受惠。

 

纾缓经济压力

  • 宽减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二万元;
  • 宽免二零一六/一七年度四季的差饷,每户每季一千元为上限;
  • 向领取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发放金额相当於一个月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标准金额丶高龄津贴丶长者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
  • 基本免税额和单亲免税额会由十二万元增加至十三万二千元;
  • 已婚人士免税额会由二十四万元增至二十六万四千元;
  • 供养六十岁或以上的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税额,由四万元增加至四万六千元。连续全年同住者所享有的额外免税额会按同样幅度增加;
  • 供养五十五至五十九岁的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税额,由二万元增加至二万三千元。连续全年同住者所享有的额外免税额会按同样幅度增加;以及
  • 父母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的住宿照顾开支,扣除上限会由八万元增加至九万二千元。